晴時多雲

擴大銀行、保險業對外開放 中國擬推出12條新措施

2019/05/01 13:34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郭樹清。(路透)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正值中美進行第10輪貿易磋商之際,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宣佈,將針對銀行業、保險業擴大開放,近期擬推出12條對外開放新措施,放寬多項市場准入門檻與營業項目。

根據銀保監會官網,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日前接受官媒採訪時表示,去年4月,銀保監會發佈實施15條對外開放措施,市場反應積極,目前正在有序推進實施,德國安聯籌建安聯(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美國安達增持華泰保險集團股份、約旦阿拉伯銀行和摩洛哥外貿銀行設立上海分行等多項市場准入申請均已正式獲批,在深入研究評估的基礎上,近期銀保監會擬推出12條對外開放新措施。

12點新措施如下:第1,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同時取消單家中資銀行和單家外資銀行對中資商業銀行的持股比例上限;第2,取消外國銀行來中國設立外資法人銀行的10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和外國銀行來中國設立分行的20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第3,取消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信託公司的10億美元總資產要求。

第4,允許境外金融機構入股在中國的外資保險公司;第5,取消外國保險經紀公司在中國經營保險經紀業務需滿足30年經營年限、總資產不少於2億美元的要求;第6,放寬中外合資銀行中方股東限制,取消中方唯一或主要股東必須是金融機構的要求;第7,鼓勵和支持境外金融機構與民營資本控股的銀行業保險業機構開展股權、業務和技術等各類合作。

第8,允許外國保險集團公司投資設立保險類機構;第9,允許境內外資保險集團公司參照中資保險集團公司資質要求發起設立保險類機構;第10,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同時放寬中資和外資金融機構投資設立消費金融公司方面的准入政策;第11,取消外資銀行開辦人民幣業務審批,允許外資銀行開業時即可經營人民幣業務;第12,允許外資銀行經營「代理收付款項」業務。

郭樹清表示,透過進一步擴大開放,構建公平一致的市場環境,將更加有利於銀行保險機構充分競爭,優化股權結構,規範股東行為,形成合理多樣的市場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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