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拖吊車竟酒駕 撞壞護欄車毀人傷
2018/07/13 17:05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43歲吳姓拖吊車司機今日凌晨2點多接獲任務,要到國道1號南下16公里處救援時,剛上八堵交流道不到300公尺處時,卻因酒駕失控撞護欄,車毀人傷。國道員警獲報前往,發現吳男酒測值高達0.67毫克,警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將吳男移送法辦。諷刺的是,吳男的拖吊車後方還貼著「阮厝攏靠這台」,自己卻酒駕肇事,生財工具也報銷了。
國道警察局第一大隊凌晨3時許接獲通報指出,國道1號南下2.8公里處,有一輛拖吊車衝進路肩水溝,請警方前往協助。員警到場後,發現吳姓司機坐在車內無明顯傷勢,但車內卻散發出濃厚酒味,便對駕駛施作酒測,酒測值高達0.67毫克,便將吳男帶回分隊偵訊。
吳男向警方表示,自己12日晚間6時許,在家中飲酒,酒後就跑去床上睡覺,直到13日凌晨2點多,接到電話被派遣到國1南下16公里處拖吊故障車,沒想到才剛上八堵交流道300公尺處,就不勝酒力,失控撞上外側護欄,再撞上內側護欄,最後又往外側護欄彈過去,衝落邊坡。警訊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將吳男移送法辦。
警方也陸續接到駕駛人報案指出,有壓到掉落物,造成車損,員警也請受害駕駛到分隊製作筆錄。
一名張姓國道特約拖吊車司機則指出,拖吊業務是由高公局招標,再由民間公司投標取得拖吊資格,其他拖吊車司機再用靠行的方式(車輛屬於司機本身所有),與得標公司協商拖吊費用,但拖吊車本身的設備,必須符合高公局的要求,每個月會抽查一次,至於吳姓司機酒駕部分,屬於司機個人私德問題,與公司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