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振杯酒駕判刑解職否 彰縣議會待定讞
2017/08/18 15:26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針對國民黨籍議員柯振杯因酒駕肇事,被彰化地院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併科罰金6萬元,對此,彰化縣議會秘書長史仁智表示,由於全案仍可再上訴,牽涉當事人上訴權利,議會目前還未收到法院判決書,將等收到正式判決書後針對對判決內容做處理。
史仁智指出,彰化縣議員被解職,多數原因都是因為違反選罷法,目前尚沒有因為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被解職,所以,等全案定讞,議會會根據內政部公文要求,依法處理解職或停職,視內政部解釋,本屆縣議員任期已經過半,將來即使真的因法被解職,不會有補選的問題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