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駐美代表處 美議員提案正名
AIT處長任命須參院同意
〔記者彭琬馨/綜合報導〕以美國民主黨籍眾議員薛曼(Brad Sherman)與共和黨籍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為主的跨黨派議員,於美東時間廿八日提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Taiwan Diplomatic Review Act);法案將正名駐美代表處為台灣代表處,要求美國在台協會處長須經參議院確認通過,並為台灣駐美官員創建專用簽證,藉此強化美台雙邊關係。
「台灣外交檢討法案」 強化雙邊關係
該法案獲得民主黨籍眾議員康諾里、共和黨籍眾議員狄亞士巴拉特、民主黨籍眾議員席瑞斯與共和黨籍眾議員巴克等人共同連署。
薛曼與夏波在新聞稿中指出,美國政策將台灣稱為「台灣」,而非「台北」或「中華台北」,二○一九年時也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CCNAA)更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TCUSA)。
依循此長期政策,議員提出「台灣外交檢討法案」,指示國務卿與台美事務委員會展開協商,將駐美代表處正名為台灣代表處。此外,法案認為,台海仍是世界上的主要衝突點之一,對於台美關係,國會應透過參院有更多的參與,因此草案也包含「台灣特使法案」(Taiwan Envoy Act)內容,要求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的任命須獲參院同意。
為台駐美官員創建專用簽證
此外,針對台灣官員與外交官無法取得外交簽證,而是以投資簽證取代,草案認為,此做法無法準確代表他們以台灣官方身分在美國執行任務,因此「台灣外交檢討法案」將創建一個僅適用於台灣官員的新簽證類別,這將不僅對台灣駐美官員有利,也鼓勵美台官員建立更緊密政府聯繫。
薛曼在新聞稿中說,將駐美代表處正名為台灣代表處,並對AIT處長進行聽證任命程序,將能重申美國對與台灣建立穩固關係的承諾;夏波則說,這項法案目的在確定台灣在美代表得到應有的尊嚴,並加強國會對台灣政策的監督,為兩國政府互動帶來必要的進展。
外交部昨對此說,感謝美國國會兩黨議員採取各項友我作為,未來將持續關注法案進展,與美國國會友人及行政部門保持密切聯繫,穩健深化台美實質夥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