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籲外國制裁香港 黎智英被扣國安罪名
2020/12/12 05:30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中國《港區國安法》六月卅日在香港實施後,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繼八月十日以國安罪名拘捕香港民主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十一日正式以「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起訴他,為當局首次祭出此法的「勾結外國勢力」罪名,全案訂十二日提訊。
港警二日才以另起詐欺罪名,通宵扣查黎智英並點名他有棄保潛逃和再犯之虞,首度拒絕保釋並即刻還押,待明年四月十六日再審。至於這回「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據香港媒體所知,和黎智英過去接受訪問時,曾公開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有關。
黎智英的私人助理馬克.賽門(Mark Simon)表示,當局擺明困住黎智英,旨在噤聲。民主黨籍立法會前議員尹兆堅則指出,《港區國安法》公布後,黎智英應不曾發表過違法言論,顯見當局為了除去「眼中釘」不擇手段,只要啟動《港區國安法》這把「萬能鑰匙」,即可「未審先坐監」並凍結資產。
鍾翰林污辱國旗罪成 梁頌恆在美尋求庇護
《港區國安法》上路以來,先前已有包括獨派學生組織「學生動源」香港本部的前召集人鍾翰林等三人被當局起訴,但皆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為主,並全遭還押。十一日,香港法院再裁定鍾翰林「污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因他去年五月為「反送中」議題與親中團體發生衝突,毀壞對方一支五星旗。
月初傳出已飛抵美國的香港民主派「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在十一日終於透過流亡海外港人成立的「避風驛」打破連日沉默,聲明強調他係「面對嚴厲的政治迫害」才決定在美尋求庇護,相信「庇護是延續香港民主理念的新起點」。他也在臉書發表聲明,宣稱與香港家人斷絕一切關係,並辭去「青年新政」一切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