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前夕擴大可用槍械範圍 華郵:港警鎮壓無異中國軍警
港警十一前夕擴大可用槍械範圍,美國《華盛頓郵報》感嘆,港人原擔心中國軍方派部隊進香港,豈料自家警察鎮壓態度根本無異;圖為中國十一閱兵。(法新社)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香港警察一日近距離開槍射中十八歲示威學生曾志健一事,引發香港民間與國際譁然。但港警此舉實有前一天才悄悄上路的新《警察通例》撐腰,才放膽拿「致命武力」對付「相當可能」嚴重傷人的平民,恐成港警未來持續濫用武力的依據。美國《華盛頓郵報》感嘆,港人原擔心中國軍方派部隊進香港,豈料自家警察鎮壓態度根本無異。
橡膠彈、布袋彈等 都列低殺傷力武器
香港警務處官方網站刊有「供公眾查閱」版本的《警察通例》,但始終未公開有關「武力與槍械的使用」的第廿九章。而香港媒體近日發現,港警在中國十一國慶前夕由內部通告接獲《程序手冊》新版,雖然同樣都是把對抗程度分為六級,但武力使用時機大幅下修,且可用武力層級提升。
新版手冊指遇「頑強對抗」便可出動「催淚劑裝置」,第五級「暴力攻擊」定義,由「毆打行動但無意圖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改為「肢體毆打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他人身體受傷」;此時可動用「低殺傷力武器」,包括警棍和橡膠彈、布袋彈、海綿彈及水砲車。這類武器先前歸類為「中級武器」。
至於遭遇最高層次第六級「致命武力攻擊」定義,改為「以毆打行動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警方此時方可出動槍械這類「致命武力」。警方行動科高級警司汪威遜辯稱用槍指引不變,刪掉「意圖」兩字是因為要辨識「意圖」會較困難,但觀察「動作」就較清楚。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前線警員面臨精神壓力或情緒失控時,皆有判斷力受影響之虞,新版武力指南卻加大其使用武力空間,日後濫用情形恐變本加厲,何況橡膠彈、水砲車並非「低殺傷力武器」,香港民眾安全朝不保夕。
根據民主黨上月電話訪問,近七成受訪港人認為警方在「反送中」期間使用過分暴力;更有逾六成民眾認為警隊「政治不中立」,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