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旺角騷亂」 梁天琦參與暴動罪成立
主張港獨的「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路透檔案照)
〔編譯陳正健/綜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陪審團十八日對主張港獨的「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等五人作出裁決,其中梁天琦參與暴動罪名成立,但煽惑暴動罪名不成立。五名被告於二○一六年農曆年間於旺角發起集會,期間演變成警民暴力衝突,導致逾百人受傷,港媒稱此為「旺角騷亂」。
香港高院審訊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五人,梁天琦面臨兩項暴動罪,其中一項罪成,對其涉及的襲警指控已經認罪。盧建民亦有一項暴動罪名成立,其他三人則是脫罪或未達成有效裁決。
在聽判時,梁天琦因煽惑暴動罪名不成立鬆了口氣。他在庭上為襲警行為道歉,但稱目擊警員對女示威者動粗,他上前之際遭警員毆打逮捕,其動機是保護現場市民。法院公眾席坐滿前來聽審的民眾,每當有被告罪名不成立,他們皆鼓掌叫好。控方曾傳喚多名警員出庭作證,梁天琦的代表律師正考慮上訴。
二十六歲的梁天琦是香港大學文學院畢業,曾任「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曾參與香港的七一遊行與佔中運動等示威,兩年前曾參與立法會新界東地方補選,最後高票敗選,隨後投身當年立法會選舉,但因港獨立場遭取消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