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中國新版國防動員法今生效! 民用「徵收」入法 台商資產列動員

    中國軍方畫面顯示,裝甲車輛從大型運輸船艉部艙門駛下;新版《國防動員法》擴大民用資源納入國防動員機制。(翻攝CCTV畫面)

    中國軍方畫面顯示,裝甲車輛從大型運輸船艉部艙門駛下;新版《國防動員法》擴大民用資源納入國防動員機制。(翻攝CCTV畫面)

    中國新修訂的《國防動員法》10月1日生效施行。新法最重大的轉變,是由舊法僅能暫時「徵用」,首度將具產權轉移性質的「徵收」入法並列,使戰時處置由「借用」擴大至「取得所有權」;隨著民用動員範圍擴大,在中國的台商所持有或使用的廠房、設備及交通工具等各類資源,在符合法定動員條件時也可能依法被徵收、徵用。

    美國《軍事時報》(Military Times)報導,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亞洲防務專家泰勒(Carl Thayer)指出,這項修法讓中國在未來發生衝突時,能夠更迅速取得民間實體與人力資源;他認為商用飛機、船舶、私人土地,以及衛星通訊、資安系統與無人機生產等,都可能被納入動員範圍。

    中國官方公布的新法第63條規定,國家決定實施國防動員後,如果儲備物資無法及時滿足動員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對民用資源進行「徵收、徵用」。第64條並明定,任何組織與個人都有接受依法徵收、徵用民用資源的義務;解放軍及武警等單位如有需求,則由縣級以上政府依權限與程序統一組織實施。

    法條擴大民用資源範圍 台商無特殊豁免

    新法的調度標的不只是傳統物資與交通工具,也涵蓋戰略新興領域及各類關鍵資源;第64條並明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接受依法徵收、徵用民用資源的義務。第65條雖列出部分生活必需品及福利機構場所等免予徵收、徵用的項目,但並未特別排除外資或台商企業。對在中國營運的台商而言,廠房、設備及其他營運資源因此可能被納入國防動員。

    《軍事時報》指出,部分學者認為這項修法可能針對台灣海峽或南海等潛在衝突情境。泰勒表示,未來衝突中中國將能迅速取得相關民間實體與人力資源,並警告這項變化應成為美國國防規劃者關注的訊號。不過,該報也指出,新法生效本身並不代表中國已決定發動戰爭。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張晗日前表示,民用資源的徵收、徵用有法定條件與程序,相關權益也受到保障。新法10月1日正式實施後,台商企業資產在非常時期如何適用相關規定,以及權益如何獲得保障,仍須視後續執行情況而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國際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