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禁止同性婚姻違憲? 東京地院關鍵判決出爐
針對「同婚未合法化」違反憲法「平等權」與「婚姻自由權」,東京地院今日判決出爐。圖為今日判決結果公布後,同婚支持者於東京地院外抗議。(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本東京都11月1日實施「東京都伴侶關係宣誓制度」,擁有該證書的同性伴侶,不論是醫院探病或搬入租賃住宅等,皆被視為家人,不過日本民法與戶籍法仍未承認同性婚姻的合法性,為此許多日本同性伴侶向政府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認為法律已違反憲法所保障的「法律下的平等權」與「婚姻自由權」,但東京地方法院今(30)日判決出爐,針對憲法第24條,指出同性婚姻缺乏法律保障,是處於「違憲狀態」,但並非宣告違憲,因此駁回賠償請求。
綜合外媒報導,東京地院審判長池原桃子表示,當初制定憲法第24條「婚姻自由權」時,是以婚姻是男生跟女生構成為前提,因此同性婚姻不在其保障範圍內。但透過婚姻與伴侶共組家庭,並受到法律保護,是攸關「個人尊嚴」重大利益,不論對同性或是異性伴侶都同樣重要。由於沒有保障同性婚姻的法律存在,這對於同性伴侶族群而言確實是個傷害。對此該制定什麼法律制度改善,國會未來務必同時將傳統觀念以及民族性納入考量。
至於日本憲法第14條「平等權」,池原解釋,就既定觀念而論,這種「男女共結夫妻並生兒育女」家庭模式,具有世代相傳的意義存在,婚姻區分異性與同性有其根據,因此當前法規禁止同婚並未違憲。
關於東京地院的判決,對政府提出訴訟的小川葉子接受採訪說,原以為她們會因不符傳統家庭觀念而被漠視,不過今天看來,「我相當高興有人認同現行法律是對同性伴侶群體不友善的,這是相當不容易的一步。」
類似的訴訟已在札幌、大阪、名古屋以及福岡的法院提起。大阪地院今年6月表示,現階段經過討論後,對於憲法第24條與第14條,他們依舊維持「禁止同婚不違憲」。不過大阪地院也同時承諾,未來他們將持續討論關於同性婚姻的相關保障,希望能逐步縮短差別待遇。
札幌地方法院去年3月的判決卻與上述東京、大阪大相逕庭,尤其是平等權方面,當時札幌地院審判長武部知子表示,對於同性伴侶成婚無法享有完善法律保障,沒有合理的法律根據,而做出全國首例「不承認同性婚姻違憲」判決,陸續影響日本國內對於同性婚姻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