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新法明定寵物有感知力 離婚夫妻須比照小孩保障福利
西班牙5日生效的新法規定,要求夫妻離婚後,兩人婚姻期間共同飼養的寵物,應該比照小孩,在一些情況下離異雙方有共同監護權。(美聯社)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夫妻離婚後,貓貓、狗狗等寵物該歸誰?西班牙5日生效的一項新法律,針對這個問題有明確的規定,要求夫妻離婚後,兩人婚姻期間共同飼養的寵物,應該比照小孩,在一些情況下離異雙方有共同監護權。
法新社、西班牙國家報(El País)5日報導,這項新法,首次承認寵物是「活生生、有感知力的生物」,而非僅是個物體,因此,家事法庭處理離婚官司,在決定應該由誰來照顧離異家庭飼養的狗、貓、金魚、烏龜或鳥等寵物時,必須考慮寵物的福利和家庭的需要。
這是繼法國、德國、瑞士、奧地利和葡萄牙之後,歐洲又一個國家承認動物是有感知力的生物。這民法修正條文,是由執政的左派「西班牙工人社會黨」與聯盟政黨「我們可以」(Podemos)共同起草提出,旨在終結離婚案件常因寵物所有權問題而起的法律爭議。
該法規定,飼主必須「保證」所養寵物的福利,離婚雙方任何一方曾有殘忍對待動物的紀錄,就可能失去或者被拒絕擁有寵物的監護權;法律也針對夫妻離婚後,如何分攤照料寵物的費用訂出規定,而且,若不當對待寵物,法官有權限制當事人探視的權利。
新修訂的法規還禁止拿寵物當抵押品,或者強奪欠債者的寵物抵押債款;遺囑可納入寵物繼承權,法院在決定誰有權繼承寵物的案件時,也須考慮寵物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