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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判決出爐 港男騎車插「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要關9年

唐英傑在去年7月1日因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機車撞向警員而被捕。(翻攝自網路)

唐英傑在去年7月1日因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機車撞向警員而被捕。(翻攝自網路)

2021/07/30 15:3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國安法首宗案件今日宣判,被告唐英傑於27日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名成立,今日判決結果出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部分被判6年刑期、「恐怖活動罪」部分則是8年,其中2年半須分期執行,唐英傑共需入獄9年,另外駕照吊銷10年。

唐英傑去年7月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機車衝撞員警,當場被逮,事後他被控違反《國安法》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2項罪名,並被加控一項危險駕駛罪,還押候審逾1年。

此案為《香港國安法》成立後首宗根據該法指控的案件,最後法官裁定唐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名成立,其中恐怖活動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唐英傑於昨日透過律師進行求情,表示自己感到後悔,請求法官輕判。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今日案件判決結果出爐,唐英傑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判囚6年、「恐怖活動罪」部分則是8年有期徒刑,其中部分刑期同時執行,2年半則須分期執行,最終唐英傑須入獄9年,駕照撤銷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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