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有「國家豁免權」 南韓法院判慰安婦索賠敗訴
李容洙(見圖)對於判決結果感到失望。(歐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二戰慰安婦議題持續至今,南韓李容洙等20名慰安婦及其家屬向南韓法院針對日本政府提出第2次損害賠償訴訟,在昨日遭到南韓法院以「國家豁免」為由駁回,宣告敗訴。
據《韓聯社》報導指出,韓國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15庭昨日上午駁回李容洙、金福童(已故)等慰安婦受害人及其家屬等20人所提出的索償訴訟,法院判決結果認為,日本政府應適用「國家豁免」(State immunity)原則,即為日本享有國家主權保護,不應受韓國法院的司法管轄。韓國法院也補充,解決慰安婦相關議題,兩國應透過外交手段取得交涉。
對此,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表示,裁決結果令人失望,無法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及大戰期間這種奴役制度下的生存者和其家人伸張正義。而其中1名高齡92歲、原訴人李容洙則表示,「不管裁決如何,我們都會向國際刑事法庭申訴。」
據悉,在今年1月,裴春姬(已故)等12名慰安婦被害者曾針對日本政府提出第一次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勝訴,日本政府須賠償12名慰安婦受害者每人1億韓圜(約新台幣252萬元)。
不過,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回覆,在詳細閱讀判詞前,不會發表任何評論,並同時澄清,對於今年1月的訴訟裁決是因明顯違反國際法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