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會今通過勞工職災處罰新法 將嚴懲僱主
南韓今日修法通過,明年起勞工因職業傷害致死時,疏於安全生產防護的僱主將受到重罰。圖為南韓國會。(歐新社檔案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今日修法通過,明年起職業傷害致死時,疏於安全生產防護的僱主和公司責任人將受到重罰。
據《韓聯社》報導,南韓國會今天(8日)召開全體會議,以187票贊成、44票反對、58票棄權通過《關於處罰發生重大災害的企業及負責人的法律》,未來將嚴格處罰發生職業傷害的企業及經營者。在野的國民力量黨部分議員和國民之黨議員投反對票,正義黨棄權。執政的共同民主黨內也有少數議員棄權。
該法案規定,一旦勞工因工傷或生產事故死亡,僱主或公司責任人將被處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10億韓元(約台幣2571萬元)。而不滿5人企業的僱主或經營者則不在新法處罰之列,按現行《產業安全保健法》處罰。但外包供應商發生工傷致死事故,外包商將受罰。對非職業災害的重大市民災害負有責任的經營者和法人也將追究同等責任。
該法案將在頒布1年後施行,工作人員未滿50人的小型企業將從頒布之日起3年後適用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