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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未婚夫面前慘遭父性侵!鬼父到案辯:教育女兒不算強姦

喪盡天良!中國一名吳姓男子遭控,喝醉後在女兒的未婚夫面前欲性侵自己親生女兒,女兒報案後,相關單位發現該男先前早已多次性侵女兒得手。(情境照)

喪盡天良!中國一名吳姓男子遭控,喝醉後在女兒的未婚夫面前欲性侵自己親生女兒,女兒報案後,相關單位發現該男先前早已多次性侵女兒得手。(情境照)

2020/11/24 19:2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喪盡天良!中國陝西吳姓男子遭控,喝醉後在女兒的未婚夫面前欲性侵自己親生女兒,女兒報案後,相關單位發現該男先前早已多次性侵女兒得逞,然而,吳男到案後竟還辯稱:「我只是教育自己的女兒,不算強姦。」最後他遭法官合併判處7年有期徒刑。

綜合媒體報導,被害人今年4月3日由46歲父親吳男開車載她從未婚夫家返家,過程中,吳男指女兒不聽話,掐住其頸部並毆打、猥褻;4月6日,吳男和女兒談及工作發生爭執,吳男一怒之下命女兒脫光衣服,並性侵得逞;4月8日吳男又再次強姦女兒。

今年5月4日,吳男在女兒的未婚夫家中喝醉,開始辱罵、毆打女兒及其未婚夫,還在女兒未婚夫面前脫光衣服要強姦女兒,最後在女兒及其未婚夫報案後,獸父惡行才終於曝光,而吳男被逮後竟還辯稱:「我只是教育自己的女兒,不算強姦。」

報導指,吳男1999年就因強姦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沒想到出獄後竟不知悔改,一審時法院認為,吳男以教育女兒為藉口強制猥褻,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對吳某依法予以懲處;同時,他用暴力、威脅之手段,強行姦淫女兒,也構成強姦罪,依法實行數罪併罰。吳某為滿足個人淫欲,違背倫理道德,兩次強姦親生女兒,犯罪動機卑劣,社會影響極壞,依法應從重處罰,最後合併判其7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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