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7社工被控暴動罪名不成立 法庭掌聲雷動
香港去年8月31日反送中示威,港警作為受大各界輿論,現場除出現多枚汽油彈、水砲車首次噴灑藍色染劑,還有臥底黑衣警察被抓包開兩槍。港警在這天於香港各區以暴動罪名逮捕多名抗爭人士。(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陣地社工」陳虹秀等8名成員被港府指控參與去年8月31日的「灣仔暴動」,其中陳虹秀早前已獲宣布罪名不成立,剩下7名被告今天(31日)也獲法官裁決全部罪名不成立,法官更直言控方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在被捕之前的行為。裁決一出,法庭掌聲雷動,不少支持者都激動痛哭。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今天出庭的「陣地社工」7名被告被控於去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盧押道一帶參與暴動。法官沈小民指出,控方並沒有有力證據證明被告被捕前的行為;對於控方指被告在被捕當下有畏罪逃跑嫌疑,沈小民認為被告逃跑可能有其他清白原因,並非一定是畏罪,更直言當下情況民眾對警方產生恐懼心理(警暴),看見警察下意識逃跑是有可能的。
沈小民表示,有聲音指控參與所謂非法集結或暴動的人都身穿黑衣,不能否認的是「黑色」讓越來越多人與社會運動聯想在一起,但他表明不應隨意將穿著黑衣的人視作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者,因做法有危險性,有機會冤枉無辜的人,而且穿白衣或其他顏色衣物的人都可參與暴動。選擇服飾顏色純屬個人喜好,沒證據顯示他們刻意以此與非參與者作區分。
《立場新聞》指出,開庭前就多名被告親友到庭等候,庭外也有不少聲援者到場加油,法官當庭裁決「陣地社工」7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的一刻,庭內隨即掌聲雷動,事後還有被告難掩激動,失聲痛哭,場面相當感人。
對此,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表示,港警經常以暴動罪名任意起訴遊行集會人士,今次判決可以明確告訴港府參與遊行集會人士並非就是「暴徒」;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判決再次證明過去一年警方濫捕濫告的問題;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也在臉書上分享此消息,肯定法官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