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蒙面法》、非法集結 黃之鋒赴警局報到再被逮捕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路透)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下午在各社群媒體PO文表示,今午到中區警署報到時再遭拘捕,警方聲稱,黃之鋒去年10月5日涉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違反《蒙面法》而遭到逮捕,目前正由律師陪同錄取口供。
香港去年爆發反送中抗爭,港府去年10月5日緊急啟用反蒙面法,違者最高可監禁1年或罰款港幣2萬5千元(約新台幣9萬4500元),規例列明,任何人不得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分的蒙面物品,即面罩或任何遮掩全部或部分面部的任何物品,包括顏料,該法上路後,外界紛紛批評港府此舉形同「準戒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