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港府好好交代!聯合國報告列27項侵害人權問題待查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日前發出一份人權調查文件,要求港府回應27項香港人權議題,包含交代港警越權濫暴之行為。圖為港警手持實彈真槍,對準反送中示威者。(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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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06:1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日前發出一份人權調查文件,要求港府回應27項香港人權議題,包含要求港府解釋港版國安法是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交代港警越權濫暴濫武、香港媒體的新聞採訪自由受到箝制,以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遭取消參選資格等議題。
根據該份總長6頁的人權調查文件,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本月6日提出27項有關香港人權與自由法治的問題,要求港府回應,包含港版國安法中所謂「分裂」、「顛覆」、「恐怖活動」等字詞的明確定義為何,以及港版國安法的立法過程是否透明,及是否有達到尊重香港民意的基礎。
港警逾越職權濫用暴力方面,文件除了要求港府解釋管理港警使用武力的法條,還要求港府須詳細交代去年11月12日,有港警高層下令指揮警員朝示威者頭部開槍的事件,以及眾多申訴被拘捕的港人在獄中因不明原因死亡、自殺,以及遭受酷刑虐待之情事。另外,也詢問港府是否有積極採取足夠的獨立調查機制,提供市民在港警濫用公權力的情況下自救。
新聞採訪與言論及言論自由方面,則要求港府回應,媒體記者在政治壓迫下趨於自我審查,外國記者被拒絕延長工作簽證,以及新聞工作者、學生記者、政治人物,以及人權倡議者遭受人身傷害、駭客攻擊,及恐嚇威脅的情況。
另外,文件指出,香港民間集會申請屢屢被港府以不合理的理由回絕,以及示威者被拘捕、起訴、定罪的數字之高;還有港警等諸多過當手段是否有必要性,包含朝市民發射會對人體造成刺激性化學物質的水砲,甚至以實彈對付示威者。
圖為去年11月17日,港警出動高壓藍色水砲車,朝示威者噴射。(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