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是新社會契約?馬英九恩師孔傑榮打臉了
孔傑榮(見圖)反駁陳弘毅的看法,他認為,港版國安法不但秘密起草,且條文含糊不清,不應視為「社會契約」。(路透檔案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版國安法6月30日晚間11時生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基本法委員陳弘毅稱,該法可視為北京為延續「一國兩制」所提出的「新社會契約」;陳弘毅的恩師孔傑榮(Jerome A. Cohen)卻馬上打臉。孔傑榮也是前總統馬英九的老師。
陳弘毅4日投書《香港電台》(RTHK)節目「香港家書」:「我認為港區國安法的條文可以理解為中央為『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提出的新的社會契約,就是一個可以同時得到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廣大香港市民接受和遵守的社會契約,這契約要求香港市民履行一種最低的義務,就是不要逾越『一國』的底線,不要觸犯國安法所定出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以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四類刑事罪行。」
陳弘毅提到:「其實這些要求並不太高,也並非過份,願意接受這些行為準則的香港市民,便能繼續在香港安居樂業,『一國兩制』中作為『兩制』的其中之一的香港的制度、價值和精神,只要不違反國安法定出的『一國』底線,便能夠繼續存在和發展,中央也會繼續支持香港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與特區政府攜手合作改善港人的民生。這樣的一個社會契約有其合理性和務實性,接受這個社會契約的條款,無損港人的尊嚴。我們仍可以堂堂正正的生活下去,堂堂正正的做一個中國人,一個家在香港的中國人。」
陳弘毅的說詞令孔傑榮看不下去。孔傑榮是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美國外交關係協會的兼任資深研究員,孔傑榮5日在個人部落格駁斥「每位法律教授都應該知道,契約是指雙方自願簽訂的合約」,過去也許有人會樂觀地認為,《基本法》是一種社會契約,但新的港版國安法卻完全不是這樣。
孔傑榮說,港版國安法不但秘密起草,而且條文還極為含糊,是一道不讓民眾談判政治和社會局勢的命令,頒布後立刻削弱香港的自由,香港當局會認為:「按我們說的做,你會過得很好,甚是會高興」,但這會讓當地的人們甚至逐漸失去保持沉默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