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通告中小學 學生不尊重國歌「嚴重可報警」
香港教育局表示,若學生不尊重國歌且情節嚴重,校方可報警處理。(路透)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教育局昨(18)日向香港所有中小學發布通告,提供有關展示中國國旗與奏唱中國國歌的指引。香港教育局指出,學生若在奏唱國歌時有「行為偏差」,學校應以訓導方式處理,若情況嚴重而校方未能處理,可考慮循求警方協助。
綜合港媒報導,香港教育局昨通告指出,香港「國歌法」已於本月12日正式生效,中小學必須在元旦、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月1日)及中國國慶日(10月1日)時升掛中國國旗並奏唱中國國歌,教育局也「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場合,如開學日、畢業典禮等升掛中國國旗並奏唱中國國歌。
香港教育局表示,學校有責任教育學生奏唱國歌時應有的禮儀,並「增強學生的國家觀念,弘揚愛國精神」。若學生不尊重國歌或奏唱國歌時有偏差行為,學校應以訓育及輔導方式處理,若情況嚴重且涉及違法行為,校方未能處理,可考慮尋求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