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抱怨肥料品質算「嚴重影響社會」 公安抓去拘留8日
中國大陸內蒙古自治區有位梁姓村民因在50人的「微信群組」不實抱怨一家化肥公司的產品「品質有問題」而「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日前被當地公安依「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處以行政拘留8日。(圖擷取自內蒙古長安網)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內蒙古自治區有位梁姓村民因在50人的「微信群組」不實抱怨一家化肥公司的產品「品質有問題」而「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日前被當地公安依「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罪名,處以行政拘留8日。
綜合中媒報導,內蒙古杭錦旗吉日嘎朗鎮梁姓村民8月25日、26日涉嫌在50人的微信群組內發文,抱怨一家化學肥料公司的化學肥料含量不夠、品質有問題。
據當地警方微信公眾號「平安吉日」18日的通報指出,日嘎朗圖派出所接獲報案後,立即針對此案展開調查。
而調查結果指稱,梁姓村民沒買過該產品,且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該公司的產品有問題,判定在微信群組內發表的「不當言論」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判處在杭錦旗警察局行政拘留8日。
該通報在文末附上「警方提示」,稱「網路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友應多點理性、少點衝動,若為逞一時口舌之快,在網路上肆意發表不當言論、辱罵他人、發洩私憤,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此外,據此案《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梁姓村民的「不實抱怨」引發20位村民前往該化肥公司,以布條、四輪車堵大門等方式「抗議」,才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
此外,據此案《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梁姓村民的「不實抱怨」引發20位村民前往該化肥公司,以布條、四輪車堵大門等方式「抗議」,才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圖擷取自紅星新聞)
中國內蒙古自治區梁姓村民在50人的「微信群組」中抱怨某化肥公司的產品「品質有問題」,被控「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日前被公安依「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罪名,處行政拘留8日。圖為微信示意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