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條文無人權保障 港特首竟辯:可保持靈活性
對於外界質疑《逃犯條例》未將人權保障納入,林鄭月娥辯稱:「可保持靈活性」。(彭博)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民眾9日走上街頭「反送中」,主辦單位號稱有103萬上街頭,表達反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堅定立場,但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仍堅決推動該案,對於外界質疑《逃犯條例》未將人權保障納入,林鄭月娥竟辯稱:「可保持靈活性」。
綜合港媒報導,修訂《逃犯條例》惹議,引發港人上街反對,香港政府仍準備強推該案,預計明日進行二讀,特首林鄭月娥天出席行政會議之前表示,所有香港發生的事都會負責,但仍堅持如期修例,稱這次修例是對社會負責,會繼向各方解說,盡最大努力釋除公眾疑慮。
林鄭月娥還對外喊話,要社會應該認真考慮是否要鼓吹激烈行為,對香港社會及青年人有什麼好處,稱不願意見到年輕人因為對被政治化的事件而影響前途。
對於外界質疑修訂的《逃犯條例》,未將人權保障納入,如審訊要公開進行、受刑事審訊前應視為無罪、有權自己選擇律師和有翻譯在場等,林鄭月娥辯稱,不將人權保障納入法條是為了「保持靈活性」,聲稱這些都可經政策聲明處理,同樣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