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通過國歌法 篡改歌詞最高判囚3年
2019/01/25 12:2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在香港仍在審議中國國歌條例草案之時,澳門立法會昨日率先通過國歌法,相關法令訂明,今後若有人改詞貶損國歌,最高可判刑3年。
綜合媒體報導,澳門立法會昨日以大比數細則性通過國歌法法案,目前澳門當局尚未對外正式公布法案,法案將於公布翌日起生效。相關法令訂明,若篡改國歌歌詞或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或罰款2000澳門元(約新台幣7600元)至1萬澳門元(約新台幣3.8萬元)。
澳門民主派基本上反對訂定國歌法,曾建議取消刑事罰則。在立法會投票時,民主派議員吳國昌、區錦新和蘇嘉豪投下反對票,但由於人數不足,法案仍獲大比數通過。
人在英國的澳門事務海外觀察者周庭希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表示,澳門民主派由於實力不足,即使反對也無能為力,而澳門民眾對自由的重視程度沒有香港高,一般不太拒絕北京中央,因此民主派的反對未能引起民眾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