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判死?殺警犯腦中風失智忘犯行 美國高等法院頭痛
死刑犯麥迪遜(Vernon Madison)年輕時犯下殺警案,失智後忘記了自己的犯行。(路透)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若死刑犯失智且想不起來自己的罪刑,究竟還要不要判死?美國高等法院正為此問題頭痛。死刑犯麥迪遜(Vernon Madison)年輕時犯下殺警案,關押30年後被判死,卻因為兩次腦中風而失智,最離譜的是他忘記了自己的犯行。由於美國還有許多高齡死刑犯,麥迪森此案未來可能成為判例,美國高等法院必須於明年6月有個答案。
據《法新社》報導,來自阿拉巴馬州的麥迪森1985年時與女友在家中吵架,員警接獲報案前來勸架,卻遭麥迪森朝腦門開了兩槍而死亡。麥迪森先被判了30餘年徒刑,並又於2016年5月被判死。但他於2015年竟兩次腦中風,如今近乎失明、行動不便要人攙扶、大小便失禁、字母背不起來,還吵著見早已過世的母親。最離譜的是,他完全忘記當年的殺警案與法官判決。
美國高等法院於2日審理此案,由9名法官判決此案,麥迪森的辯護律師史蒂芬森(Bryan Stevenson)表示,根據美國憲法第八條修正案明訂「不得施加殘酷並且非常的懲罰」,判處已經失智且無自理能力的麥迪森死刑並不人道,將可能違憲。
報導指出,2011年全美65歲以上的死刑犯佔全體4%,總人數約略100人。審理此案的最高法官之一布雷耶(Stephen Breyer)認為,考量到美國高齡死刑犯的人數,此案未來將可能成為判例,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