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歲老婦殺子獲緩刑 檢察官嘆:因愛而殺
日前中國出現母殺子案,最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圖中黃頭髮者為被告。(圖擷取自網易)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1名83歲的黃姓老婦犯下殺子案。因為憂心大腦發育不良、不會說話,生活不能自理的兒子,在自己身後成為家人的負擔,黃婦將兒子殺死後向警方自首。最後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據中國《網易》報導,黃婦今年5月趁家中無其他人時,先餵食60粒安眠藥給46歲的兒子後,再用棉墊與絲巾殺死兒子。在做案前,在紙條上寫下兒子的身體狀況,並且表明,這件是由她獨力決定,跟他人無關。
在描述自己兒子的病況與自己動機時,黃婦表示,「兒子早產出生被確診大腦發育不良及軟骨症,不會說話,生活不能自理。長大到三十多歲時,大腦衰退加快,身體越來越差,後來臀部肌肉萎縮不能坐,長期臥床長肉瘡,很痛苦。我照顧他很辛苦,自己年紀大了,身體又不好,我擔心自己先他離世。一個星期前,我思想鬥爭了很久,產生了餵他吃安眠藥、讓他在沒有知覺的情況下弄死他的念頭」
黃婦在法庭上表示,不能將照顧小兒子這樣重的責任交給大兒子,她表示,是自己對不起小兒子,將小兒子生成這樣,害他受苦。並表示自己從來沒嫌棄也沒想過放棄小兒子,但由於近年身體已無法支撐,因而寧願自己犯罪,結束他痛苦的人生。
黃婦的大兒子向檢方描述母親長期以來是如何照顧弟弟,並向檢方說情:「母親不同一般的殺人犯,是想幫弟弟解脫,本意不是想害弟弟。」並且表示媽媽因為怕其他人照顧不周,所以沒將弟弟送往政府機構安置。
檢察官認為,生命權是人的最高權利,即便是父母都無權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權,不過相較於其他犯罪是「因恨而殺」,黃婦是「因愛而殺」。認為黃婦「雖法不可恕,但情有可原」,有鑑於黃婦惡性不大,人生危害性較低,並且考量黃婦自首,犯罪時也已滿75歲,建議法院依法對黃婦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