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文件各自表述?中外交部:「開羅宣言」具法律效力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表示,「開羅宣言」為具有實際效力的國際法文件。(中央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被視為奠定二戰後台灣歸屬的「開羅宣言」,近日在國內掀起新一波討論聲浪,中國外交部也對此做出說明,強調「開羅宣言」是公認的重要國際法文件,與「中英聯合聲明」完全不同。
「開羅宣言」因沒有實際簽字,被部分人士認定不算是正式條約,也讓當中「戰後日本須將竊自中國的領土,如:東北四省、台灣與澎湖歸還中華民國」的正當性受到質疑。
除了我國外交部出面說明「開羅宣言」具有法律效力外,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表示,「開羅宣言」為二戰後奠定國際秩序的重要基礎,也為中國收復台灣等地提供重要法源依據。
但在先前香港回歸20週年之際,中外交部才稱1984年所發表,涵蓋「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承諾的「中英聯合聲明」只是歷史文件,並無法實際效力,被問到為何會有兩種說法,耿爽僅表示,「因兩份文件『性質不同』」,強調「中英聯合聲明」是為解決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如今香港已成中國內政,英國對此已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