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加班逾80小時 日本法院:違反公序良俗
日本法院近年的相關判例中,勞工每月加班超過80小時被認定是「違反公序良俗」、「未為勞工考慮」。(路透)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本政府近來相當注重勞工加班的問題,每月加班時數也是討論的焦點;而日本法院近年的相關判例中,勞工每月加班超過80小時一再被認定是「違反公序良俗」、「未為勞工考慮」。
《共同社》報導,北海道某酒店男性廚師追討未支付的加班工資,札幌高等法院2012年10月就相當於每月95小時加班工資的職務補貼指出,「規定必須如此長時間的加班,做法違反顧及員工安全的義務,也可能違反公序良俗」。
24歲的居酒屋連鎖店男性員工過勞死亡,家屬向公司提告損害賠償;京都地方法院2010年5月認定,每月100小時的加班上限「完全不能認為是有照顧到勞工」,該案經大阪高等法院審理後,由最高法院駁回公司上訴,確定原告勝訴。
日本勞動律師團幹事長棗一郎指出,「政府提出的限制方案,在發生訴訟時,也可能被法院視為無效」。日本政府近來修訂日本勞動標準法,為了提供需要週期性加班的企業彈性調度空間,擬定放寬1個月超時加班限制到最多10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