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啟動脫歐談判須先經國會批准
英國最高法院今(24)日宣布,英國政府必須要經過國會的批准,才能向歐盟提出里斯本條約第50條,正式啟動脫歐程序。(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英國啟動脫歐到底能不能由首相逕自向歐盟提出?英國最高法院今(24)日宣布,英國政府必須要經過國會的批准,才能向歐盟提出里斯本條約第50條,正式啟動脫歐程序。
綜合媒體報導,英國最高法院今日宣布維持倫敦高等法院去年11月3日的裁決,英國政府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之前,必須先獲得英國國會的表決同意;此外,英國最高法院今日也宣布,從法律上判斷,英國政府啟動脫歐不必經過蘇格蘭、北愛爾蘭、威爾斯的同意。
倫敦高等法院去年的裁決指出,「本院認為政府沒有直接啟動脫歐的權力;如果只依照第50條款由首相告知,有悖於國內法,勢必將產生更深遠的影響」;英國首相梅伊(Theresa May)則已在17日發表「英國脫歐」的重要演說時,證實英國向歐盟啟動脫歐談判的最後決定,將交由國會兩院投票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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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首相梅伊已在17日發表「英國脫歐」演說時,證實英國向歐盟啟動脫歐談判的最後決定,將交由國會兩院投票表決。(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