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提款卡盜取2500餘萬 4台灣人在中國被判刑
4名台灣人昨遭中國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因購買、偽造1000多張提款卡,判處他們10到14年不等的刑期。(圖擷自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4名台灣人昨遭中國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因購買、偽造1000多張提款卡,判處他們10到14年不等的刑期,中方官媒《新華社》今也證實這項訊息。
據《新華社》報導,自2013年8月到12月間,4名台籍男子先後於西安的多家銀行的ATM上安裝可竊取提款卡磁碼訊息、卡戶密碼的讀卡器以及針孔攝影機,並藉此偽造了1000餘張提款卡,前往14家銀行進行盜刷、轉帳及提現,之後又在湖北武漢一帶繼續作案,直到當年的12月22日晚間於湖南長沙的酒店內被捕,當場查獲用於做案的偽卡及相關設備,涉案金額超過2500萬元(逾人民幣514.9萬)。
報導指出,西安中院於今年9月2日開庭審理此案,發現有46位民眾受害,因此法院在昨日以信用卡詐騙罪公開宣判,江信噫、蘇爾旋、陳祈達、黃正東等4人分別判處14、11、10、10年不等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