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李光耀少年遭判刑1個月 已服刑完當庭釋放
余澎杉被判1個月徒刑,由於服刑期間自6月2日算起,余澎杉今天當庭釋放。(法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因拍攝影片批評前新加坡總理李光耀,而遭到囚禁的16歲少年余澎杉,今天法院判處他1個月徒刑,但由於服刑期間自6月2日開始算起,因此余澎杉今天當庭釋放。
根據《Channel News Asia》網站報導,余澎杉因「傷害基督徒情感」以及「散佈猥褻圖片」等2項罪名,被法院判處4週徒刑。但先前最受爭議的拍攝批評李光耀Youtube影片,曾被控上傳影音騷擾他人的罪名,法院則宣告撤銷。
不過律師達威爾(Alfred Dodwell)表示,這個過程相當漫長且艱辛,也遇到了許多困難與阻礙,但余澎杉已表示他會繼續上訴,因為這些言論與社會脈絡有關,是否能因此定罪,他們希望能由高等法院來判定。
此外,達威爾表示,余澎杉也願意接受心理輔導,他現在很樂於配合。
達威爾表示,余澎杉將會繼續上訴,希望由高等法院來判定他這些言論是否有罪。(歐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