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好友組一家庭 被判違法得強迫遷出
這個11人的大家庭成員,包括3對夫婦和他們的3個小孩,以及2名單身人士。(圖片擷取自「CBSNews」網站)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你心目中的「家」是什麼樣子呢?美國康乃狄克州哈特佛市(Hartford)一群好友和他們子女共11人因為一同居住在一間大房子中,引發鄰居不滿,向當地政府投訴。當地政府目前以該戶多名成員並無親戚關係為由,認為這樣的居住型態並不被允許,該戶成員們恐被強迫搬出。
「CBSNews」報導,這11人包括了3對夫婦和他們的3個小孩,以及2名單身人士,其中有3人是老師、1人是經理,以及1位心理治療師。他們合資買下了這棟擁有9間臥房的大房子,並在去年8月搬入。他們簽訂了合法的夥伴協議,以及開立聯名銀行戶口,以支付生活開支,並且花費了3萬美金(約新台幣94萬3007元)裝修了這棟建於1921年的房子。
家庭成員之一的茱莉亞(Julia Rosenblatt)表示,他們不是邪教組織,也沒有宗教信仰,他們居住在一起,與大多數人都一樣,只是住在一起而已。而另一位成員凱文(Kevin Lamkins)則認為,大家居住在一起、互相幫助,彼此有所聯繫。
這樣的大家庭卻不被他們的鄰居所接受,並向當地市政府投訴,當局去年10月裁定這種好朋友的居住方式,違反了當地法規,規定中明定雖然住戶可能擁有眾多家庭成員,沒有親戚關係的住戶,不得超過2人。
這群好友在上訴後,在上月被裁定敗訴。他們需要決定是否再繼續上訴,或各自搬離,並把房屋賣掉。
由於該案可能持續纏訟,因此市政府官員並不願發表評論。土地用途律師黛安娜(Diane Whitney)則表示,法規主要是保障社區的住戶,避免出現出租公寓(Rooming house)或是旅社。
不過,該戶家庭成員喬許(Josh Blanchfield)對於結果感到荒謬,他表示,無法接受這個城市對於「誰在你家、你愛誰、誰是你的家人」等概念的限縮。擔任老師的家庭成員哈娜(Hannah Simms)則表示,他們才剛生活在一起,並且成為一個家庭,她認為,這是很珍貴的事。
報導指出,在美國某些城市及鄉鎮對於這種家庭組織已經找到因應方法,他們稱之為「功能家庭」(functional family),家庭成員擁有各自權益並須負擔家事責任,也意味著這些家庭只能擁有一個廚房等規範,避免成為旅社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