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是義憤? 老師遭法官打臉
2016/06/05 06:00
〔記者項程鎮、梁珮綺/台北報導〕台北市舊莊國小英文老師楊曉薇不滿李姓人事主任給她遲到通知書,竟把送達證明書揉成一團並撕毀,還毆打及踹踢李女成傷,並痛罵李女「妳怎麼可以這麼賤!」事後楊女竟辯稱自己是義憤傷人,最高法院依妨害公務等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12萬元罰金確定。
舊莊國小表示,楊今年1月20日向學校請病假至6月30日,預計新學期再回校任教;而李姓人事主任去年11月已申調到離住家較近的國小。
判決指出,舊莊國小李姓人事主任前年12月31日到英文教室,把英文老師楊曉薇同年12月18日遲到通知書當面交給楊女,要求楊女簽名被拒,李女準備拿回送達證明書時,楊女突把證明書揉成一團,出手毆打李女頭部,再以左腳踢李女左大腿,痛罵李女:「妳怎麼可以這麼賤!」李女遂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