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筆記本失蹤 士官長一審無罪
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右)曾帶著弟弟遺照前往監察院陳情。(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蔡彰盛、涂鉅旻/綜合報導〕陸軍下士洪仲丘被虐死後,他在軍中的2本筆記本不翼而飛,新竹檢方認為陳姓士官長涉嫌偷走,將他起訴,但新竹地方法院認為罪證不足,駁回檢方聲請測謊,日前判決陳姓士官長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洪仲丘的姊姊、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昨透過辦公室表示,須和律師討論,暫不回應。
檢方指控,洪仲丘死後,副連長劉延俊指派黃姓下士、潘姓上兵,隨劉延俊至洪的寢室內務櫃整理遺物,潘姓上兵找到洪的黑色筆記本(A4大小)及「成功」隨身筆記本各1本,打包裝進背包,由時任陸軍542旅旅部連的陳姓三等士官長開車將背包送回后里。
軍方將遺物交給洪父點收時,背包內卻沒有這2本筆記本,檢方懷疑陳姓士官長在等待通知期間,擅自打開洪的個人背包,偷走這2本筆記本,依竊盜罪起訴陳男。
負責遺物轉交家屬
陳男否認竊盜,聲稱他在7月4日上午10點多開車載旅部連連長徐信正等人到洪家前,雖曾將2袋行李從後車廂取出,置於汽車後座,但沒打開,也沒看過這2本筆記本。
法官審理認為,因寢室是開放空間,不能排除有別人進寢室行竊的可能;且安全士官於保管之初,並未確認洪的2本筆記本是否在背包內,且因公務而多次離開安全士官桌,並未全程注意是否被人開啟翻動背包,自然無法排除有人趁機行竊的可能。
檢方聲請對陳姓士官長測謊,法官認為,測謊鑑定無法百分之百辨識出受測者有無說謊,就算呈現情緒波動反應,也無法認定不利於被告,故判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