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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比蓮花指裸拍 情逝遭洋男PO援交網

2016/04/19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法國籍馮姓男子來台結識許姓女子,2人交往期間,馮男拍下許女手比蓮花指的全裸照片,分手後竟將照片上傳至色情援交網站,還稱「捷運上很多人會認識妳」,許女一怒提告;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將馮男起訴,妨害秘密部分檢方認定非偷拍,處分不起訴。

男嗆:很多人會認識妳

起訴書指出,來台唸書的20多歲法國籍馮男,與年紀相仿的許女於前年4、5月間在夜店認識,交往成為男女朋友。許女曾至馮男位於桃園市的住處遊玩,沐浴後被馮男拍下裸照,還有一次許女僅著T恤、內褲躺在床上,也被馮男拍下。

去年5月,許女提出分手,隨即避不見面,馮不滿許女「連談都不願意」,單方面決定分手,傳LINE及簡訊恐嚇許女,表示如再不與他聯繫,將把她的裸照上傳。

同年6月30日、7月3日,馮男分別將許女衣衫不整、裸露照片上傳至色情援交網站,還附上許女英文拼音姓名、身高、體重、可以接受的性交易時間、次數、招式等資訊,供不特定人士瀏覽。許女友人發現趕緊通知許女,許女控告馮男妨害秘密等罪。

挨告掰朋友偷傳

檢察官勘驗馮男上傳的2張照片,發現裸照攝於廚房,許女左手扶著流理台,右手比蓮花指遮住口鼻,面露微笑看鏡頭,不似遭偷拍;另一張照片許女僅著T恤、內褲,雙腳微弓躺在床上,同樣略帶微笑,拍攝位置也是許女視線所及之處,檢察官因而認定馮男未偷拍,再加上已逾告訴期限,妨害秘密罪部分檢方不起訴。

檢察官也傳喚馮男出庭,他原辯稱只將照片放在雲端硬碟,可能是被一起玩線上遊戲的朋友偷走上傳;但檢察官發現,馮男去年7月5日曾傳LINE給許女,表示裸照已有不少點擊率,因而依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起訴馮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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