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殺童效應 警察夜巡須開警示燈
2016/03/30 06:00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接連發生殺童案、捷運警察遇襲案,警政署昨要求全國各警察機關提高見警率,加強社區、學校周邊、車站與人潮聚集處巡邏,警用汽、機車夜間時段巡邏時,一律開啟警示燈,發揮嚇阻作用。
警政署強調,若各機關警力不足,應主動協請民防、義警人員支援;加強校園安全維護上,重點時段除規劃制服員警執勤,可請志工與義警採雙崗執勤,共同維護學童安全。
警政署並要求,各機關落實執行毒品等治安人口的查訪與尿液調驗,對未到驗或拒絕採尿者,立即通報檢察官或少年法庭許可強制調驗,以防再犯。執勤時發現高風險家庭或查獲毒品現行犯、通緝犯其家中有幼童者,落實查訪及通報。
警方執勤時發現高危險精神病患,應即通報衛福單位;對有自傷或傷人之虞的精神病患,儘速配合衛福單位依「護送精神病患就醫作業程序」協助強制送醫。
對於捷運警察遇襲一案,警政署對黃姓員警奮勇制伏持刀歹徒的表現予以肯定,也提醒員警注意執勤安全,在重點地區必要時可編排雙崗勤務,以防落單遇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