乩童性侵「小龍女」 治喪期也硬來
2016/03/04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家住台北市的國二少女小珍(化名),其外婆和60多歲的潘姓乩童同居,因小珍生肖屬龍,潘男稱小珍是「小龍女」,前年8月,潘男起駕,要求「小龍女」必須和他一起把外曾祖母的指甲和頭髮送到花蓮祈福,去年9月小珍產子,潘男才坦承去過花蓮後,多次性侵小珍,連參加喪禮也不放過,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處潘男13年徒刑。
惡乩童被判刑13年
由於小珍體態豐腴,親友都不知道她懷有身孕,直到去年9月30日產子,家人逼問後,小珍才透露被性侵,潘男當時還強調「會負責到底」。
判決指出,103年8月,潘男突然起駕,指示「小龍女」帶著外曾祖母的指甲和頭髮,和他一同回到外曾祖母位於花蓮縣鳳林鎮的屋子,住上一晚,名為作法祈福,實為性侵。
小珍回憶,事發後1年內,潘男多次對她襲胸、性侵,甚至去年9月3日舅公喪禮時,她跟表弟與表妹同睡上下舖,潘男仍潛入房間伸出狼爪,她當時害怕,所以沒有呼救,潘男脫光她的衣服後,還先回房觀察外婆有沒有醒來,才又過來性侵她。
潘男起初坦承犯行,但法院開庭時,他又翻供表示,因為買雞排和布鞋給小珍,小珍才脫掉衣服,發生性行為。
據了解,潘男也在國術館替人推拿,過去就曾有以手指性侵婦女,有多次性犯罪的前案,但因88年修法前,部分性侵害犯罪為告訴乃論,潘男大多花錢與被害人和解,由對方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