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持分糾紛 新光董座母子不起訴
2016/01/05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新光集團近來因投資失利,有媒體報導傳出董座吳東進遭母親吳桂蘭「逼宮」,不料最近又因台北市獅子林地下停車場的持分糾紛,一名劉姓女子控告吳桂蘭及長子吳東進、四子吳東昇竊占、教唆偽證;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新光集團早在60年代就管理停車場,無竊占問題,教唆偽證部分也無證據,昨將吳家母子3人不起訴。
檢方調查,99年間,劉姓女子買下獅子林地下停車場的一小塊土地持分,與他人共有,但劉女卻認為自己買的是編號132等數個停車位,但負責管理的新光集團不同意,劉女因而與之產生民事官司糾紛,當時法官曾傳停車場員工作證,證詞對劉女不利,事後劉女也敗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