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禿版李宗瑞 富商迷姦偷拍判18年

(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2015/11/26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經常流連北市酒店的林姓富商,5年前開始下藥迷昏女子後性侵、以「雙機」偷拍,有5名陪酒小姐、富商的公司3名女職員被害,甚至連他女兒的大學女同學來家裡趕作業,累趴睡著也襲胸,犯行如同李宗瑞翻版,這名「禿版李宗瑞」一審遭判刑25年,因和4名被害人和解,高等法院昨依乘機性交等罪名,判處18年徒刑。

48歲的林男,每週泡在北市中山區酒店2至3天,不少陪酒小姐都知道他的名號。

判決指出,林男前年8月以公事為由,誘騙公司正妹職員陪她外出拜訪客戶,趁機在飲料中下藥,等藥效發作後,帶到摩鐵性侵、再用手機和攝影機偷拍;女職員醒來,驚覺對部分行程失憶且不舒服,質問林男「你對我做了什麼?」林拒絕說明,女職員驗傷後提告。

檢警搜索林家,林趁隙落跑,還通知家人藏電腦主機,幫他刪除電腦檔案,所幸檢警搶先一步查扣電腦主機、檔案等,發現存有數十個性愛檔案。

9女受害 4人已和解

檢警勘驗發現,肥胖、禿頭的林男,涉嫌對陪酒女子、女職員和女兒的大學女同學等9位女性,以手指或按摩棒性侵,或強迫口交、猥褻等,被害人大多癱軟無力或酒醉無意識,只能任其下手。

林男在一審指稱,是陪酒女子喝醉,才帶去摩鐵「休息」,絕非下藥性侵或偷拍,遭重判25年。林男上訴高院後,坦承部分犯行,但堅稱多名被害人和他是合意性交,也和4被害人達成和解,請求高院酌情減刑。

高院合議庭指出,除一審外,二審特地再度勘驗偷拍的性愛影片,多名被害人明顯意識不清、眼神渙散且身體無力,甚至有酒店女子嘿咻到一半,即失去意識,痛斥林男一再狡辯,毫無悔意,昨判處18年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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