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捲殺警案鬥毆又酒駕 盧警哭求放他一馬

夜店殺警同案被告吳姓男子,擔心酒駕加重刑責,哭著要警方「放他一馬」。(記者陳恩惠翻攝)

夜店殺警同案被告吳姓男子,擔心酒駕加重刑責,哭著要警方「放他一馬」。(記者陳恩惠翻攝)

2015/10/16 06:00

〔記者陳恩惠、張文川/台北報導〕涉及去年台北市夜店殺警案的男子吳元德,22歲生日當天酒駕遭警攔獲,吳擔心酒駕影響殺警案判決,央求警方通融遭拒,當街使出「求情、狂吐、哭鬧」三步驟,「盧」了40分鐘,警方不為所動,依法酒測0.37毫克超標,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士林地檢署複訊後交保候傳。

一名法官表示,吳元德在殺警案中,未查出有動手打人的事證,檢警未將他以殺人、傷害致死的重罪起訴,只起訴聚眾鬥毆部分,合議庭對於在場且未動手疑犯,並未裁定宵禁在家、不得進出酒店或夜店等聲色場所的禁令,因此吳元德並未違反法官的諭令。

警方調查,吳在殺警案中涉及「聚眾鬥毆」罪,因尚未宣判,吳在生日前夕到北市內湖江南街友人家中低調過生日,席間喝了不少酒,但他待在友人家,直到12日生日當天清晨吃完早餐後,自認意識清楚,便騎車返家,卻在等紅燈時被警攔查。

吳當時使出哀兵政策,雙手合十不斷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拜託你不要開我酒駕啦!真的對不起,拜託拜託,再給我一次機會!」

員警向吳說明,「0.18毫克以上才開罰、0.25毫克才會依公共危險送辦,如果喝的不多,無需太過擔心」。

吳見求情無效,要求喝水並蹲在路旁催吐多次,見員警沒有「放他一馬」的跡象,當場痛哭流涕說「這個開下去,我真的沒辦法生活了啦!」

法官:不影響殺警案認定

員警好意勸說,「第一次」犯酒駕可能以緩刑或易服勞役,吳某聞言放聲大哭:「我現在『卡』一個案件,沒辦法緩刑」,員警探詢什麼案子,「『殺警案』你有聽過嗎?我就是卡這案。」話還沒說完,又哭了起來。

法官表示,吳的酒駕案發生在殺警案後,不會影響有罪或無罪的事實認定,但被告的犯後態度,確實是量刑的指標之一,合議庭屆時會做綜合考量。

吳男又哭又吐地「盧」了40分鐘才願意進行酒測,不過仍然超標。(記者陳恩惠翻攝)

吳男又哭又吐地「盧」了40分鐘才願意進行酒測,不過仍然超標。(記者陳恩惠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