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曖昧GF 醋女開罵惹官司
2015/10/03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劉姓女子玩男友的手機時,發現手機中竟有曖昧訊息「能當你的GF,也是我的小確幸!」她男友則無奈地說:「最多只有擁抱…」並指對方只是「好朋友」;劉女一時醋勁大發,氣得上對方臉書指名道姓大罵「人醜心也醜」,反倒吃上妨害名譽官司;台北地檢署考量雙方已當庭和解,昨將她不起訴。
30歲劉女認為,GF就是「Girl Friend」(女朋友)的縮寫;原告出庭時解釋,GF指的是「Good Friend」(好朋友),並透露工作壓力大,只是想尋求溫暖,2女出庭時情緒已冷靜下來,並為自己的行為互相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