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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唆使偷糖 8歲童良心不安

2015/09/10 06:00

〔記者吳政峰、吳昇儒/基隆報導〕為了一包52元的水果糖,父親竟害8歲幼子淪為竊盜犯。

自承行為不對 忍不住餓才做

張姓男子兩度到基隆市某賣場行竊,其中一次還命令國小一年級的兒子偷水果糖;遭控竊盜後,男童出庭表示,爸爸叫他去拿糖果時,他知道「這種行為不對,但忍不住餓」。基隆地院依竊盜罪與成年人利用兒童犯竊盜罪,判張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少年法庭另裁定張童不付審理並予以告誡。

無業的張男育有兩個小孩,經濟狀況不佳,餓了多天後,去年2月4日,張男帶著年僅8歲的兒子到基隆暖暖的連鎖賣場,趁店員疏於注意,拿了一包小魚乾及一條沙拉醬,放入口袋,牽著兒子走出店門。

女店長晚上盤點發現貨品短缺,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對父子賊。24天後,女店長得悉父子又來店裡,立刻到辦公室的監視器螢幕監看;只見張童拿了一包水果糖,6分鐘後,其父彎腰說了一些話,張童就跑出店外,張男則拿一瓶飲料到櫃台結帳。

女店長懷疑父子又偷竊,衝到店門口攔人並報警,指控父子倆竊盜;張男否認偷竊,表示第一次有付費買小魚乾與沙拉醬,並出示發票佐證,但上面日期不清、亦無品項,難以證明購買之實。

對於兒子拿水果糖,張男回應,有看到兒子拿糖,當下就喝斥他放回去,不知兒子後來仍把糖果帶在身上,若真要行竊,何必買飲料?

警方問張童︰「有人叫你拿糖果嗎?」張童回「沒有」,卻又自爆「但我好餓,在店裡吃了一顆健達奇趣蛋」;員警換個方式問︰「爸爸跟你說什麼?」他童言童語回答︰「爸爸叫我進去拿一包糖果,再到店門口等他。」接著承認這種行為不對,但忍不住餓才做。

法官指出,張男偷竊價值106元的小魚乾與沙拉醬,依竊盜罪判拘役20日;教唆張童行竊52元的水果糖,依教唆兒童犯竊盜罪判拘役30日。兩罪應執行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張童偷吃健達奇趣蛋與偷拿水果糖之事,則因情節輕微,予以告誡。

女店長昨受訪表示,記得這個案子,但拒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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