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校規 校內禁親暱
警專新生在校內牽女友手被體罰一事,在網路引發爭議。(圖取自靠北警專臉書)
1名幹部帶12新生
〔記者姜翔/台北報導〕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警專第34期2年制2157名新生的預備教育,本月10日展開,校方遴選33期共183名學長、姊,擔任實習班長,平均一名實習班長帶領12名新生,負責受訓學員的生活起居,不過校方未授權實習班長可以體罰學員。
郭姓新生在懇親會時牽女朋友的手,被4名擔任實習班長的學長懲處體能操練,引起網友熱議「在懇親會上到底可不可以牽女朋友的手?」更有網友質疑「要學弟當洪仲丘是吧?」
要求體能 常見手法
台灣軍警在接受養成教育,就讀相關高中、大專時,通常由校方指派高年級學長、姊帶領新生。軍事院校雖未明文授予帶領新生的學長「懲處權」,但新生面對學長、姊仍不敢造次。而老鳥在面對比較頑皮的新生,出言羞辱、要求體能,是常見的手段。
但警專獎懲規則第19條第18款明訂,違反校內兩性相處紀律安全須知,情節輕微者,予以申誡。該須知內註明「學員生兩性間」,校園內不可有牽手、摟抱等影響儀態之親暱行為。而郭生與屬校外人士的女友牽手,並無違反校規,就算違反規定,實習班長也無權懲處。
體罰錯? 網友分派
有網友虧說「要學弟當洪仲丘是吧?」一名疑為警察的網友匿名說「論規定,幹部們的處理本來就沒錯,何來私了之說,長官們根本沒打算保護這些為學校流血流汗的班長們。」
但有基層員警表示,就讀警專時,自己直屬的實習班長通常都會扮白臉,打進學員們的圈子,了解學員們無論是身、心理需要何種協助。
他還說,入校初期預備班長比較兇,是為了讓大家收心,後來大家越來越像朋友,再回首一開始發生的衝突,常會一笑置之,「因為大家都是這樣過來的」。
另,警專中隊長王南龍則在靠北警專臉書上說,「我沒有說過穿著制服,在校內牽手是符合學校規定的言論,媒體未經查證即行散布,我已經去函請其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