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持刀逛漁港 罰鍰5千
2015/08/14 06:00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今年7月13日,一名年約40歲的許姓女子手持一把大菜刀,在基隆市著名觀光魚市「八斗子觀光漁港」(原名碧砂漁港)港邊閒晃,旅客見狀紛走避,基隆法院審理後,認為她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鍰5000元。
擁有大學文憑的許女表示,當天原欲到深美街採竹筍,才會帶著菜刀出門,騎車到半路,突然又想到海邊看人釣魚,轉而騎向港口,而走著走著,發現旁人都以驚恐表情看著她,覺得不妥且「怪怪的」,因此將刀子棄置在一旁水溝中。
法官審理發現,監視器畫面顯示許女緊握菜刀刀柄,刀鋒朝外,並無任何防護措施,極可能劃傷擦肩而過民眾;又若如她所言,晚點要去採竹筍,為何要把刀子丟棄?辯詞矛盾;最後考量許女大學畢業,理應知道刀子的危險性,以及旁人看到菜刀揮舞的恐懼。綜上,法官判處罰鍰5000元,並沒收大菜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