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害女兒墮胎又硬上 母怒趕色男

2015/07/01 06: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14歲少女與20歲施姓男友交往,她母親竟默許施男搬到家中與女兒同住,沒限制2人發生性行為,只交代女兒:「不要發生事情,發生就不要懷孕。」直到女兒墮胎後,不到3天又與施男嘿咻,母親這才氣得通報社工趕人,台北地檢署昨依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將施男起訴。

今年3月,少女懷孕後到醫院進行人工墮胎引產,當時身體仍虛弱的她,才休息不到3天,竟又在住處與施男發生性關係,被姊姊發現後向母親告狀,母親這才下定決心,通報社工將施男趕出家門;此外,少女墮胎時,醫院也曾通報社工介入關心。

少女應訊時指出,今年3月墮胎引產前,曾與交往半年的施男發生8次至10次性關係,墮胎後不到3天又發生3次性關係,強調引產前是自願的,引產後則是被硬上,但她出庭時卻表示:「是有點煩啦,但還是OK,下次不要就好。」

施男承認明知少女未成年,性交時未避孕,強調雙方妳情我願;女檢察官當庭訓斥說:「難道不知道少女才剛引產,身體會不舒服嗎?」他竟回說:「她沒有說不舒服啊!」

少女母親出庭時也被檢方質問,為何同意讓未成年的女兒與男友同住?少女母親竟無所謂的說:「我有交代他們不要發生事情啊!發生就不要懷孕啊,反正不要搞出人命就好。」讓檢方氣到無言以對。

由於少女曾指引產後遭硬上,檢方為此傳喚曾目擊她嘿咻的姊姊出庭,少女姊姊證稱,在客廳打電腦時有注意到妹妹與男友在房內嘿咻,但情侶倆沒爭吵或不愉快;少女針對引產後被硬上的部分曾當庭說:「還是OK」,檢方因此認定2人是合意性交。據悉,案發後兩人已分手,施男也搬出少女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