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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炫耀陪上床 表舅無罪

    2015/06/22 06:0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13歲援交少女小韻(化名)和多名男子性交易被查獲,檢察官查出,小韻曾和20歲表舅搭捷運到北投一家溫泉會館亂倫,將表舅起訴;不過士林地院認為,兩人在房間內待了1小時,不太可能洗澡、嘿咻、聊天還小睡,判表舅無罪。

    檢警調查性交易案時發現,小韻曾利用臉書訊息,跟網友炫耀「有更屌的」,指稱自己陪表舅去飯店「上床,打炮」,網友吃驚問:「不怕懷孕嗎?」小韻回說:「有在算日子,再說馬上就洗澡」。

    法院開庭時,小韻說,101年8月表舅從南部來台北,母親要她相陪,她在台北車站與表舅碰面後,2人到北投的溫泉會館開房間,表舅洗完澡包著浴巾出來,問她「要不要…」,她點頭默許,兩人發生性關係。

    小韻說,2人進房時,表舅先滑手機、看新聞,接著叫她去洗澡,再換表舅洗澡,之後才嘿咻,時間約半小時,完事後聊天,接著她再度去洗澡,小睡一下,全部時間花了約1個半小時。

    法官調閱捷運出入站紀錄及會館入住登記,發現兩人下午3點57分辦理入住,表舅後來去找朋友,估算候車及步行時間,最遲須在4點58分離開會館,開房間時間只有61分鐘,因此對能否完成洗澡、嘿咻、聊天、小睡等的說法存疑,加上小韻說法矛盾,比如警訊時稱,表舅使用保險套,和網友炫耀時,又說沒戴套等,法官認為供詞難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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