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性侵女兒 強辯「開查某」
2015/04/02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禽獸不如!洪姓男子去年4月企圖性侵女兒,女兒向祖父母求救才倖免,洪懷恨在心,竟威脅自己父親「夜晚要殺人」,檢警偵辦時他卻辯稱:「我是要試試看」、「想看女兒下體」、「就好像我去開查某(嫖妓)」,台中高分院認為他罔顧人倫,昨依對未滿14歲少女強制性交未遂,判刑6年。
高分院判決書顯示,去年4月間,洪想進入女兒房間,女兒趕緊把房門上鎖,洪卻從窗戶進入,脫光自己衣褲,赤裸、手持保險套把女兒推到床上;女兒死命拉住褲子,並謊稱要上廁所,洪跟到廁所外面等候,女兒趁機從廁所衝出、跑回自己房間,想要把房門上鎖時,洪某強行推門,父女在門口對峙。
事隔3、4天後,洪見女兒都躲在自己父母親房內,竟對父親辱罵,並威脅「夜晚要殺人,不要出去」,洪父忍氣吞聲;又過了5天,洪某喝醉酒對家人發脾氣,洪父忍不住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