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弄死你」 為5元車資判拘
2015/03/14 06:00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賈姓男子酒後搭計程車返家,車資115元,賈男討價還價擬少算5元車資被拒,竟辱罵林姓運將三字經,並嗆說「我會弄死你」等狠話,運將怒告賈男涉恐嚇、公然侮辱罪,高等法院昨判賈男恐嚇罪拘役20天定讞,公然侮辱部分,因發生在車內、不算公共場所判無罪,全案定讞。賈男因想省下5元車資,付出不小代價。
去年2月15日凌晨2時,賈男酒後搭林姓運將的計程車返回北市永吉路住處,車資115元,賈拿出110元,問林姓運將「可否少算5元」,林男拒絕,賈男在車內大罵三字經,林男回嘴「你憑什麼罵我?」
雙方一陣口角,賈男開門下車,在車旁仍嗆林男「下來,下來」,一副要打架模樣,並揚言「我會弄死你,叫什麼名字,我一定記住你,哦,你叫林XX哦!」
嗆運將 錢丟地上
林男反擊說「你不要侮辱我,也不要恐嚇我,好嗎?」並立即打電話報警。警方到場後,賈男拿出5元銅板給他,但林男指控,賈男將5元硬幣丟在車內地上羞辱他,大叫「我不是乞丐」,怒告賈男恐嚇和公然侮辱。
台北地院認定賈男行為構成恐嚇和公然侮辱罪,考量賈男願以6600元和解,但林男要求10萬元才和解,賈男並非毫無悔意,判他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
高等法院審理認定,賈男對林男嗆聲「弄死你」等話,已構成恐嚇罪,判拘役20天定讞。
至於公然侮辱部分,首先是賈男被控在車內罵林男三字經,因並非公共場所,合議庭認定不算公然侮辱;其次,林男指控賈男下車後,將5元硬幣丟在地上羞辱他,經合議庭勘驗行車紀錄器錄影光碟,確認賈男是伸手欲拿5元硬幣給林男,而非直接丟在地上,因此公然侮辱罪改判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