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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摩鐵上廁所 告通姦不起訴

2015/01/04 06:00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市孟姓男子懷疑被戴綠帽,透過徵信社拍到秦姓妻子與黎姓男子親密摟抱及兩度進出摩鐵的照片,怒告2人通姦;黎男辯稱自己有腸躁症,上賓館是為了「上廁所」,台北地檢署認為無法證明2人發生性行為,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時,秦女表示,丈夫對她施暴,2人感情不佳,前年1月認識的黎男成為她的傾吐對象,2人只是好朋友,因黎男有腸躁症,每次吃飯吃到一半就會想上廁所,加上她想找安靜的環境訴苦,所以一起去賓館,2人未發生性關係;黎男供詞與秦女一致,否認與秦女嘿咻。

孟男提出他與妻子間的對話錄音,內容包括孟問:「為了做愛而做愛?那你們是純肉體的朋友囉?」秦女回:「對!砲友!」孟接著問:「你遇到他就開始變得很飢渴嗎?我也有給你啊!」秦女回:「我要怎麼說?我怕說出來有些話會讓人很傷心」、「做愛就像吃飯、睡覺,是人的本能。」

檢方認為單從錄音對話難以判定秦女涉嫌通姦,加上徵信社未蒐集到秦女、黎男發生性行為的保險套、衛生紙、性愛照片或DNA等證據,認定2人罪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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