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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脅公佈性愛照送法辦 男跪求一週達和解

    2014/10/12 06:00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在台北市內湖科技園區擔任電腦工程師的劉姓男子,去年間不甘與女友分手,涉嫌將先前偷拍的女方睡覺、洗澡與性愛照片,交給女方與女方母親,要求賠償精神上的損失,結果女方報警逮人送辦後,劉男為求撤告,竟持續一個星期跪在女方公寓住處一樓大門前請求原諒,最後雙方以10萬元達成和解。

    10萬和解 恐嚇罪仍難逃

    檢警調查,30歲劉姓工程師,與在貿易公司上班的被害人,交往兩年多,同居在台北市內湖區租屋處,女方因發現劉男情緒不穩,逐漸疏遠,劉男隨即在女方提出分手前,偷偷以手機側錄兩人的性愛過程。

    去年間,兩人分手後,劉男把持有性愛畫面、洗澡等照片,加上女方留在租屋處的衣服,交給女方與女方母親,並附上一封信,要求賠償交往這段時間的精神損失,不然將散佈相關性愛畫面。

    被害人向轄區北市警方報案後,警方赴劉男位在新北市永和區的住處查緝,逮捕劉男,並從電腦內查獲兩段與前女友的性愛影片。劉男警訊中表示,因不甘分手,才會做錯事,訊後被依妨害秘密、恐嚇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檢方偵辦期間,劉男赴女方位於台北市的公寓住處守候,只要女方在家,便跪在一樓大門前,並打電話哀求原諒,持續約一個星期,女方才答應以10萬元和解,針對妨害秘密部分撤告,但公訴罪部分的恐嚇罪嫌仍在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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