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六審宣判 管鐘演判死
2006/06/07 06:00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發生於77年台中市廖厚遇夫妻命案、78年豐原楊春田一家3口命案等,高等法院昨天更六審宣判,將背了5條人命的管鐘演判處死刑,至於僅涉楊案的李有世則改判無期徒刑。
50多歲的管鐘演原犯有詐欺、侵佔、脫逃等罪,於74年11月間假釋出獄,日後再與吳錦燦、劉漢屏(2人執行死刑完畢)、董恩典、陳進、王賢懿(3人皆無期徒刑確定)等人組成強盜集團,分別在台北縣市、台中市、高雄縣鳥松鄉、高雄市苓雅區等處犯下強盜案。
其中77年2月14日中午,管鐘演、吳錦燦、劉漢屏與陳進假借要租用房屋,騙廖厚遇、李慧君夫婦開門,將兩人殺害,搶走4000元;另管某與李有世等人持黑星手槍、開山刀闖入豐原市楊春田住家,持槍射殺楊某、楊妻與女兒3人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