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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包庇色情業者 蘆洲官警1收押1交保

警員洪利忠昨被檢方聲押。(記者王定傳攝)

警員洪利忠昨被檢方聲押。(記者王定傳攝)

2013/11/17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地檢署偵辦蘆洲分局官警包庇色情業者弊案,查出警務員許銘利與警員洪利忠涉嫌重大,兩人否認收賄,堅稱因業者是「線民」才聚餐熱絡。不過業者咬出洪男收賄,洩漏掃黃訊息還白嫖,許男則插股投資,檢方昨依貪污罪將洪男聲押獲准,許男30萬元交保。

辦案人員昨將許、洪移送地檢署時,2人一下車為躲避拍攝,拔腿往法警室狂奔,許男更火爆地與攝影記者發生拉扯。

新北市警局昨也召開人評會,將案發期間擔任蘆洲分局行政組長的鄭宗彬、延平所所長張元整調整為非主管職務;蘆洲行政組長黃進詳調三峽分局行政組長,蘆洲分局督察組長林輝良、保防組長胡哲雄分別調往土城分局督察組長、淡水分局保防組長;蘆洲分局偵查隊長陳耿賢雖無關索賄案,市警局考量整體刑案偵辦所需,與市刑大偵七隊長李坤北對調。

今年4月間,檢方接獲檢舉,指原任蘆洲警分局行政組的許男與延平派出所的洪男(均已調離原單位)涉收賄包庇,經監控發現2人與業者交往密切,曾結伴或單獨與業者到熱炒店聚餐,還拍到業者疑以牛皮紙袋裝錢交給洪男。

檢方見時機成熟,13日發動搜索,扣到業者帳冊中按月寫著「公關費2萬元」,偵訊後,部分業者坦言就是按月繳2萬元給洪男,換取掃黃訊息,並咬出洪男有2次白嫖紀錄,而許男除插股投資開店,也曾花錢嫖妓。

還有證人供出,按月行賄警員,除換取訊息躲避查緝外,業者也會提供同業犯行予警方「打擊同業」,減少競爭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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